在天津不仅办养老院有补贴,老人住养老机构照样有补助。养老院网为您汇总:天津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具体的政府补贴金标准、天津经济困难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可获补助标准,以及天津养老机构床位补贴政策。
一、天津老龄化状况及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概况
预计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超过200万;到2030年,老年人口将达333万。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有各类养老机构341所,床位38490张,全市累计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800个,养老床位以平均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2年一次性床位建设补贴995.2万元,运营补贴1116.3万元。
二、天津老人住养老机构可获政府补贴
天津市将通过建立评估机构,对有入住需求的老人进行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困难又确需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给予资金补贴。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低保特困”等老人的基础上,逐步将经济困难老人、“失独老人”等纳为养老服务重点对象。
三、天津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可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合并使用,依据补贴对象所需的照料程度,划分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按不同标准进行补贴,每人每月可享受轻度150元、中度200元和重度400元的政府补贴。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有2万困难老人每月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
四、天津养老院政策
1.床位运营补贴。
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由市财政预算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区县财力与市配比一般不少于1?1,有条件的区县应增加配比。对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入住老年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年每张床位600元补贴。
2.用工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转移劳动力,与养老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可以享受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按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有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群体,与养老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30%享受工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养老机构招用我市三类退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养老机构一次性招用补贴。上述所需资金从市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3.培训补贴。
从事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的人员,与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由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的,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取得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再给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解决。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养老院政策的解读,以及对老人入住天津老年公寓的具体补助。更多养老院政策可点击:http://www.hbyanglao.com/Info/View.Asp?id=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