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养老院政策,濮阳民办养老院优惠政策包括:建设补贴、床位补贴、土地房产税等各方面税务减免政策。在濮阳个人办养老院政府有哪些补贴政策?
近年来,濮阳市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业。从2012年1月1日起,对市城区(华龙区、开发区)内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市、区财政给予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
1、建设补贴:新建(自建房或租用房)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经民政、财政等部门考核验收达标后,由市、区财政按照核定的床位数(5∶5比例匹配)给予建设补贴。自建房的每张床位补贴2000元(分2年按每年每张床位1000元),租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1000元(分5年按每年每张床位200元)。接受补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5年内改变用途的,由相关部门收回一次性开办补助款。
2、床位运营补贴:每年底由市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达标评定,经评定达到标准的,按照入住的具有本市户籍且入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市、区财政(5:5比例匹配)给予每张床位每月平均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3、税务减免政策:
经有关部门批准,免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免征养老服务收入的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费等;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免缴排污费;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要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照税法规定予以扣除。
相关阅读:鹤壁养老院政策
青岛养老院政策